根据留学回国人员子女随归 随迁条件,必须是16周岁以下或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
对于用人单位的经济类型不限,但须有独立用人权。
办理人才引进落户手续时,只有未成年的子女可以随迁,父母亲户口不要随迁。
办理引进留学人员时,留学人员回国后结婚的配偶,不属于随迁范围。
办理引进留学人员时,户口只能落在直系亲属处、本人产权房、单位集体户口及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上。
《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政策依据是《公安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和《上海
目前以9339元 月作为参考水平。后续如有调整另行公布。
出国之前异地缴纳的社保,在出国时停止缴纳的不会影响落户申请。
根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如回国后已在其他省市工作,则不再适用留学人员申报户口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