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请你向所在单位确认是否每月按时给你申报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税发【2005】205号《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时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的单位和个人。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的应税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偶然所得
(九)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如果单位未足额申报的,请自查后,纠正违规纳税申报的行为,递交相应的纠正材料可以申办居住证转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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