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咨询网
留学生落户、居转户、积分落户
省时 省心 高效 专业
联系方式:
余老师 TEL:13072150631 (微信同号)
张老师 TEL: 13072163516
13120997892 (微信)
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范围(非中介机构)缴纳社保和个税的,不作为居转户的依据。
对于【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单位(非中介机构)缴纳社保和个税的,是否可以作为居转户的依据?】你还有什么疑问,随时咨询上海落户咨询的专业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