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个税汇算清缴自3月1日已经开始啦!
2020年度汇算清缴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什么是年度汇算?
1、年度汇算
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年度汇算需汇总的综合所得税包括: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不包括
经营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纳税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收入
2、办理时间
年度汇算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1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2020年度汇算新变化一览
1、建立“首违不罚”制度
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如果因为非主观故意的原因,提交的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于处罚。
2、对纳税人2019年度汇算补税和2020年度汇算退税进行关联
申请2020年度换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19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19年度汇算存在疑点但拒不改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19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报税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再依法申请办理2020年度汇算退税。
3、有针对性地增加和优化了申报过程中的提示提醒
√重复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的纳税人,提醒其更正经营所得申报,在综合所得中依法准确享受扣除
√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关闭了“删除”功能防止误删已有的年度扣缴记录
√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设定了可撤销次数的上线,撤销退税申请的次数超过一定数量将自动取消纳税人网络撤销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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