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落户学历要求名称更改:“国(境)外排名500强院校”改为“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内211.985大学" 改为 “国内“双一流”大学”
个人学历要求调整:
第一类:
境外博士学历境外累计学习天数≥1年
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
累计就读天数≥半年
第二类:
双一流本科+境外硕士
非双一流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
境外本科+硕士
第三类:
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
第四类:
国内研究生或者副高职称+访问学者
境外就读天数满足1年
第五类:
非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生或者硕士
ps: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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