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履行细则》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履行细则》的政策依据是《公安部跟人力资源跟社会保障部〈对于标准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告诉〉》跟《上海市公民政府对于印发〈激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跟创业的若干划定〉的告诉》以及本市的相干划定。
2、留学人员的基本定义是什么?
答:按国度相干政策划定,留学人员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学习,并获得国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巧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深造一年以上的拜访学者或深造人员。
3、我在国外获得专科学历,目前在上海工作,是否可作为留学人员申办上海户口?
答:不行。按留学人员定义,必须是在国外获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的人员。
4、我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在国外深造半年,是否可作为留学人员申办上海户口?
答:不行。按留学人员定义,国外拜访学者或深造人员必须是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巧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深造一年以上。
5、我在国外获硕士学位,三年前回国在西安工作,最近在上海一家民营企业工作,可否作为引进办理户口?
答:不行。依据引进落户政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
6、我在国外获博士学位,刚回国在上海寻找工作,是否可办理户口?
答:依据引进落户政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在上海有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才可申办落户。
7、留学回国人员引进办理户口,应通过何种途径申办?
答:必须由用人单位的人事部分申办。
8、在哪里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答:在中国驻国外使馆教导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生落户上海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
9、我儿子今年20岁,已高中毕业,可作为留学回国人员子女随归/随迁落户吗?
答:依据留学回国人员子女随归/随迁前提,必须是16周岁以下或在个别高中就读的子女。上海留学生落户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10、咱们夫妻俩都是留学回国人员,且上海有接收单位,咱们在办理人才引进落户手续时,是否将父母户口同时随迁?
答:办理人才引进落户手续时,只有未成年的子女可能随迁,父母亲户口不能随迁。
11、无论是国有制还是私有制单位都可能引进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落户吗?
答:对用人单位的经济类型不限,但须有独破用人权。
12、我在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引进手续时,因在上海不自己的产权房,可否先将户口落在亲戚友人处?
答:办理引进留学人员时,户口只能落在直系亲属处、自己产权房、单位群体户口及人才服务中心的群体户口上。留学生落户上海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
13、我是回国后结婚的,办理落户手续时,我妻子可否随迁?
答:办理引进留学人员时,留学人员回国后结婚的配偶,不属于随迁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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